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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醫療機構:
我公司韶關市君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韶關市公安局委托,為“韶關市公安局2025年-2028年監管場所醫療專業化服務采購項目”采購招標的采購代理機構。現對采購需求開展需求調查,以便深入了解市場行業情況,更優地實現采購目標,為本項目的采購實施提供參考和依據,誠邀具備相應資質與實力的醫療機構參與本項目需求調查,具體調查內容見附件。
一、項目概況
1.市公安局采用購買醫療服務,按照“2+1”建設模式,由醫療機構在市看守所、市拘留(戒毒)所各設立1間駐所分院,并在醫療機構醫院本部設置監管病區,對病殘違法犯罪人員開展診療工作。按照“公安監管場所負責監管安全、衛生部門負責醫療衛生”各司其職。駐所分院需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申領《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且法人由中標單位負責人擔任。
2.服務對象:韶關市看守所、韶關市拘留(戒毒)所在押人員。
3.服務期:三年。
4.項目總預算:37,020,000.00元。其中服務費:19,500,000.00元,具體按實際服務人數結算;醫療費:預估約17,520,000.00元,具體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二、醫療機構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提供服務所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內部治理結構、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會和商業信譽,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良好記錄,并符合登記管理部門依法認定的其他條件。
2.具備《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需包含:內科、外科、超聲診斷專業、心電診斷專業、放射影像專業、急診醫學科、醫學檢驗科。
3.具備二級或以上醫院等級。
三、主要服務內容
1.應提供正式或聘用職工派駐至采購人指定地點,提供為期三年的每天24小時醫療服務,在監所分院開設30張觀察病床(市看守所20張、市拘留所/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10張),采購人已設置醫療用房及配備基本的醫療設備。采購人在監所分院內的醫療行為(包括掛號費、診金、治療費,B超、心電圖、DR等甲方自購設備檢查)不支付費用。若因工作需要,醫療機構引入其他醫療設備,須經采購人使用部門同意,藥品、化驗、檢查、醫用耗材等根據實際情況支付費用。
2.駐所分院人員配置要求共37名,其中市看守所駐所分院24人,市拘留(戒毒)所駐所分院13人。如醫療機構因工作需要額外增加人員,采購人不承擔額外人員的一切費用。采購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配置人數,同時減去相應人員的服務費用,以實際派駐人數進行核算。
韶關市看守所駐所分院醫務人員配置表
序號 |
人員配置 |
職稱 |
配置人數 |
小計(人) |
1 |
醫生 |
高級 |
1 |
8 |
中級 |
3 |
|||
初級 |
4 |
|||
2 |
護士 |
高級 |
1 |
8 |
中級 |
2 |
|||
初級 |
5 |
|||
3 |
B超(技師) |
中級 |
1 |
2 |
初級 |
1 |
|||
4 |
心電圖(技師) |
中級 |
1 |
2 |
初級 |
1 |
|||
5 |
放射(技師) |
中級 |
1 |
2 |
初級 |
1 |
|||
6 |
藥學 |
初級 |
1 |
1 |
7 |
保潔員 |
年齡<55周歲 |
1 |
1 |
合計(人) |
24 |
韶關市拘留所(與戒毒所合設)駐所分院醫務人員配置表
序號 |
人員配置 |
職稱 |
配置人數 |
小計(人) |
1 |
醫生 |
中級 |
2 |
4 |
初級 |
2 |
|||
2 |
護士 |
中級 |
1 |
4 |
初級 |
3 |
|||
3 |
B超(技師) |
初級 |
1 |
1 |
4 |
心電圖(技師) |
初級 |
1 |
1 |
5 |
放射(技師) |
初級 |
1 |
1 |
6 |
藥學 |
初級 |
1 |
1 |
7 |
保潔員 |
年齡<55周歲 |
1 |
1 |
合計(人) |
13 |
四、醫療服務內容
1.負責對新收押和關押半年以上的在押人員進行血壓、血常規、心電圖、B超、胸透五項。
2.每日不少于兩次巡診。巡診人員應攜帶必要的診療設備和藥品,深入被監管人員生活區域,對患病在押人員進行詳細問診、檢查和治療。對病情較重的在押人員,應做到隨時診治,確保其病情得到及時控制和治療。巡診過程中,應認真記錄被監管人員的病情、診療措施和用藥情況等信息,建立完善的巡診記錄檔案。巡診記錄應真實、準確、完整,便于后續的治療和跟蹤。
3.對新收押人員、提外在押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并詳細記錄;協助對在押六個月以上的人員進行體檢;負責每半年組織對羈押期滿或擬投送監獄的被監管人員開展一次全面身體檢查。檢查項目應涵蓋常見疾病的篩查、身體基本指標的檢測等,確保檢查結果準確、可靠。檢查結束后,應及時為被監管人員出具詳細的體檢報告,并將報告反饋給監管場所管理部門。
4.值班醫生應迅速到場救治危重病員;對外出檢查治療或住院的在押人員,供應商醫院本部須開通“綠色通道”。
5.協助監所押解、投勞、轉院在押人員。
6.根據疫情需要做好防疫工作,負責監區消毒防疫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醫療宣傳教育。
7.對新收押人員進行七日跟蹤并填寫《新收押人員一周身體狀況跟蹤檢查記錄表》。
8.醫療檔案管理應完善規范。
五、服務要求
1.鑒于病情危重在押人員需送供應商醫院本部診療的實際情況,在滿足監管規定與醫療轉運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醫療機構須在30分鐘內安排醫務人員及設備抵達監管場所。
2.人員要求:派駐人員應具備與崗位匹配的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職稱證書等有效證件。保潔員應具備健康合格證或相關證明。
3.結合監所關押量及勤務工作模式要求,實行24小時全天候監所值班制度,并嚴格按照監所的工作要求,完成在押人員的日常診療、新收在押人員入所健康檢查、消毒、防疫、醫療衛生宣傳以及協助監所轉押、投勞等工作。
4.應具有危重病人入院前急救處理的能力。
5.應與駐所醫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個人社保關系。醫療服務人員要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法制觀念和道德品質,且無犯罪記錄。
6.應在醫院本部設立由醫務科負責協調和落實在押人員就診、住院的“綠色通道”,并協助采購單位安裝防護及監控技防設施,確保在押人員安全就醫。
7.派駐的醫務人員必須服從監所管理、指揮,未經監所同意不得私自接觸在押人員,不得為在押人員傳遞物品、口信。
8.應在派駐市看守所和戒毒所的醫務人員中各指定一名組長,負責管理、協調派駐醫務人員與采購單位分管領導的溝通工作。
9.若發生醫療責任事故,由醫療機構承擔相應責任。
10.應與采購人簽訂保密協議。
11.駐所人員須無條件接受采購人工作監督。
12.采購人每月依據《監所醫療衛生服務考核表》對服務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服務費用結算掛鉤。
六、本次需求調查的時間與方式
凡有意參與需求調查的單位,請根據采購需求調查內容,結合醫院自身實際情況進行書面回復。
1.材料遞交要求:
紙質材料壹份,加蓋醫院公章或負責人簽名(或蓋私印),遞交至韶關市湞江區鑫金匯建材家居廣場條鋪二街2棟1樓125號韶關市君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電子版(Word文檔)材料壹份,發送至郵箱:junxinzbgs@163.com
2.材料遞交時間:2025年5月20日下午17:30前遞交。
七、聯系事項及其他
1.本次采購需求調查的結果僅作為編制采購需求的參考,不影響各醫療機構后續參與該項目的投標,同時我公司也將對本次調查內容進行保密。
2.所遞交材料均不退還,參與者自留底稿。
3.參與本次需求調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各參與單位自行承擔。
4.聯系方式
韶關市公安局:陳警官、0751-8462241
采購代理機構:巫小姐、0751-8888552
韶關市君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